本报讯 (特约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)62岁的王老伯在旅游途中突然晕厥,不治身亡,家属于是将涉案旅行社告到长宁区法院,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共计122.8万余元。近日,长宁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,由于在王老伯下单预订涉案旅游产品时没有尽到危险事项明示告知、警示义务,涉案旅行社被判承担15%的赔偿责任,赔偿原告18.4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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